专升本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05-21 点击次数: 次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可根据成绩排名并参考往年分数进行报考,分数在前优先检索、投档,招生名额满了就检索下一志愿,直到成功投档为止,再进入下一位考生投档。如同分报考,招生院校就会参考考生志愿填报顺序进行录取。
专升本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1、先进行常规志愿录取,录取时,依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文考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高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2、常规志愿录取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3、普通类专升本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高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由高校提出降分申请,其中公办院校最多允许总分降10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最多允许总分降20分;英语单科不降分。经批准后,可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放分数线下10分(或20分)以内、且有填报该所高校征求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免责声明:文章《专升本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来至网络,文章表达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