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统招专升本考试法律专业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23 点击次数: 次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准则,是制定、解释和适用民法的依据。等值补偿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等价赔偿原则。等值补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应当按照价值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等价赔偿原则体现为:(1)在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中,当事人相互对应,享有权利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要获得利益必须付出代价。(2) 在权利义务价值方面,除捐赠等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会计人员在经济上不应存在不公平。(3) 当当事人参与某一民事活动时,所有当事人都应获得相应的利益,例如分享合伙权益的合伙人。(4) 一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财产价值给予赔偿。(5) 应当注意的是,等额赔偿只适用于民法上的财产关系,而不适用于体现精神利益的人身关系。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以公平的理念进行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当按照公平的理念处理民事纠纷。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平等原则包括以下含义:(1)所有公民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2) 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3) 民事主体的权利应当得到平等的保护。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如下:(1)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的初始意志。(2) 党在民事活动中的意志自由。(3) 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是相对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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