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免考所需材料及免考手续办理流程,拿走不谢
发布时间:2021-05-13 点击次数: 次1、 部分免试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范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申请免试备考材料按时填写课程豁免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之毕业证书正本及副本。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的原毕业学校学籍证复印件;或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证复印件及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公章(红章)。(3) 当年(上一学年)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学生的学时和考试成绩应包括考试成绩。学生身份证如有变更记录,应在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红章),经办人签字。自考毕业生只需提供《研究生报名表》中分数栏复印件。报名期间考生应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毕业专业的考试许可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业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免试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库报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课程免试通过后,相关证明材料将退还我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并向考生印制免试课程证书。请参阅省豁免条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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