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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合同法笔记串讲之合同的形式

发布时间:2020-12-14  点击次数:

《合同法》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科目。有必要认真复习。今天明德教育编辑为您准备了一系列关于《合同法》的说明。第二部分将帮助你进行自省。合同形式可以分为口头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合同形式一般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范畴。因此,目前大多数合同都是非标准合同。主合同包括:(1)金融机构担保法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中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全部合同(担保抵押、质押保证金);(2)需要登记备案的特殊合同批准的范围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或者汽车、船舶等重要动产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企业合同。注:房屋买卖合同、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经登记批准的合同。

对“重要形式”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如果不采纳法律要求,则正式合同将不成立,原则上不会生效。测试点是个例外。甲乙双方同意于6月8日通过电话协议签订书面合同。6月1日甲方电话请乙方演出。乙方交付货物(如100吨货物和80吨货物)后,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剩余的20吨货物,乙方表示没有货物将不履行。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何破案?关键是看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合同。双方均表示书面合同未按原则成立,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已接受已确立的合同。默示有两种:一种是默示行为,另一种是默示不作为。这里有一个特别的提示:一般来说,沉默没有任何意义。例子:试销。试用期满后是否购买完全取决于试用者,不受限制。依法沉默具有意思表达效果的案例很少。沉默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有意义:(1)法律有明确规定;2)当事人有事先约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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