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13个广东省自考“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点击次数: 次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学校学习服务中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2010年8月30日印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学习”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方案实施以来,广东大学等13家试点单位依托互联网和远程网络学习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在线学习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学考试工作,推进自学考试制度战略转型,决定将“网上报名学习”试点工作纳入年《自学考试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调整范围我们的省。广东大学广东科技培训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大学(原中南民族大学商学院)武汉科技大学黄冈师范大学广东武汉汽车工业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武汉振丹法律与商务学院广东澳大利亚新教育学院和广东经济技术专业被取消了学院和广东财经学院“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单位资格。同时废止《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网上报名学习”试点工作有关的5个文件(鄂考考〔2010〕25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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