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次数: 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一个是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豁免管理的基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临时条例的要求是专门为各地实施的。第二个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参加了会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专业考试可以根据本规定免除一些已经学习和通过的课程。
第三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文学、历史、工程、农学、医学和军事。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是: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普通物理大学的公共外语,日本,俄罗斯,英国。
第五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申请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段)专业可免考:
1.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申请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士,可免除公共基本课程。第六条各类高校毕业生申请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段)专业可免除公共基础课程。第七条各类高校本科生退休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你可以避免参加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第八条各类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应按照本科考试计划完成,除公共基本课件外。第九条申请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第二专业考试结果的考生,应当遵守。自学考试毕业生的相关规定分发给该专业。
第十条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试和获奖者只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他们属于同一学科的原始毕业生。第11节课程从候选人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学校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原证明材料..经检查批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处,便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资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的结果并通知其单位。第十三条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可以在不违反本条例的情况下制定执行规则。
免责声明:文章《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来至网络,文章表达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