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成考民法:每日坚持做一组题会大有效果
发布时间:2021-05-21 点击次数: 次成考民法这门科目,我们该怎么复习呢?一般来讲,在大家心目中,学习法律知识都是有点儿枯燥的,那么多条款条例,黑压压的摆在那里,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觉得学习法律的人都特别厉害,能抗得过枯燥和乏味,然后一路坚持走下来。但是如果我们在复习民法的过程中穿杂着一些习题的训练,是不是会缓和一点疲劳的情绪呢?达到提高复习效率的目的呢?
那事不宜迟,现在就开始今天的习题训练吧!
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第三人 B.意思表示的受领人 C.意思表示人 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
2、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间一般适用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辨权
3、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
A.购买权 B.撤销权 C.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解约权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为( )
C.牛身体内产生的牛黄
5、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已、庚的债务达成协 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已、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 ) 虽说读本科或专科决定不了你的未来,但社会上很多职业的进入门槛却是越来越高,比如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出国留学,甚至村官一般都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山区偏远乡镇及岗位),而职称评定方面,本科也比专科有优势。如果能利用空余时间提高自己,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无效民事行为自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时无效。
3、同一物上设定的数个抵押权应当平等实现。
4、甲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第三人,甲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
5、合同解除权属于抗辩权。
怎么样?你做题的成效如何?现在知道自己在哪些地方还是似懂非懂了吧,那就赶快去查漏补缺吧!
坚持练习,时间长了,知识点就自然而然的印在脑海里面了,考试的时候也不愁没有发挥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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