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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之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发布时间:2021-06-19  点击次数:

1。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国务院成立反垄断委员会,组织协调和指导反垄断工作。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合作行为。经营者与交易对手之间不得有下列垄断协议:

①向第三方确定转售商品的价格:

②限制第三方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包括排除和限制竞争,如实行固定价格、限制生产、分割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以及抵制其他竞争对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①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

②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二:

③相关市场达到四分之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不应将其视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合并或者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如果经营者组合对竞争秩序产生影响,如经济权力的过度集中,损害了竞争的垄断结构,则应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调整。集中注意力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会产生或强化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质的影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为:

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有奖销售搭售低价倾销诽谤竞争对手限制竞争对手不当行政干预区域封锁和不正当投标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2) 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进行公平交易。除下列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3。消费者在线下载或未开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1。商店提供的商品应当标明清楚。(2)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姓名和标志。

租用他人柜台、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姓名和标志。

③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下,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前已经知道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的存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4) 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5)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商店告示等形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减轻或者免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单、车间通知单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法、必要的原则,明确说明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披露其收集和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和使用信息。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公益职能:

1。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消费模式。

2。参与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④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调解投诉:

6。投诉和商品、服务质量问题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师提出,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消费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或者提起诉讼:

8。通过群众批评和媒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因产品缺陷造成产品缺陷以外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产品未投入流通;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

③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无法检测出缺陷的存在,受害人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向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的责任就是产品的责任。产品销售者赔偿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这是产品销售商的责任。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生产者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在个人所得税法中,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取得的所得利息红利: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纳税项目所得额。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国务院各部委、解放军以上单位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组织机构;

②国家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券利息;

3国家统一发放的补助、津贴;

④福利性养老金教学救助基金;

6)军人转业复员费:

7)安置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津贴和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生活补助费: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免税的驻华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ix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的免税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的范围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残疾孤寡、烈士家属因自然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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